2012-09-19 11:42:51 浏览数:0
自传,是系统地、全面地介绍自己的历史及思想演变过程的书面材料。它是申请入党人向党组织全面汇报自己情况的一种重要形式,也是党组织全面地、历史地了解申请入党人的重要材料。
自传的内容,应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确定。一般应从以下几点来写:
(1)个人的基本情况。
包括: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、籍贯、民族、家庭出身、本人成分、文化程度、参加工作年月、专业技术职称、有何专长、从事的职业及担任的职务等。
(2)自己的经历(包括在学校读书和走上社会以后的经历)。
经历一般从读小学或七周岁时写起。每段经历都要写明起止年、月,所在地(单位),从事职业及担任职务,主要表现(包括优缺点)。每段经历前后时间要衔接,并要提供证明人。如中间有脱节,要说明原因。历史上曾参加过哪些组织,有何政治历史问题、受过何种奖励和处分,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,都要一一写清楚。
(3)过去和现在的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。每个成员都应写明称谓、姓名、单位、职业、职务、政治情况、与本人的关系、受其影响的程度等。
(4)自己思想变化的过程。这是自传的主体部分,应尽可能写得具体详细些。特别是对自己思想变化影响较大的主要经历和主要事件要着重写。比如:"文化大革命"中几个关键时期的思想认识和态度;对粉碎"四人帮"的思想认识和态度;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特别是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认识和态度;对1989年政治风波的思想认识和态度;对取缔"法轮功"的思想认识和态度等等。